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马桥河镇编制合计59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59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7人,聘用人员人,遗属人员19人教育安置5人,通村大学生9人。
第二部分2015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9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478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9.55万元,收入决算较2014年(减55%.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4757.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93万元,文化传媒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74万元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0.8万元农林水支出286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77万元,其他支出2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减少)55%
收入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2015年度耕地占用税收入照比2014年度收入减少。
支出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入减少。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75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4102.3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项目210.3万元,文化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项目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0万元,农林水支出270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1.3万元,其他支出29.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万14.98元,较2014年基本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51万元,较2014年基本持平。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8万元,较2014年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41万元,比2014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挖掘潜力,节约开支,全员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马桥河镇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根据本单位经济分类实际情况列示):
四、“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